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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JGJ/T70—2009)作出如下規定:
立方體試塊以3個為一組進行評定,以三個試塊測值的算術平均值的1.35倍作為該組試塊的砂漿立方體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精確至0.1MPa)。
當三個測值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個值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把最大值和最小值一并舍除,取中間值作為改組試塊的抗壓強度值;如果兩個值與中間值的差值均超過中間值的15%時,該組試塊的實驗結果無效。
實驗方法:
(1)試塊從養護地點取出后,應盡快進行實驗,以免試塊內部溫濕度發生顯著的變化。試驗前先將試塊擦試干凈,測量尺寸,并檢查其外觀。試塊尺寸測量精確至lmm,并據此計算試塊的承壓面積。如實測尺寸與公稱尺寸之差不超過lmm,可按公稱尺寸進行計算。
(2)將試塊安放在試驗機的下壓板(或下墊板)上,試塊的承壓面與成型時的頂面垂直,試塊中心應與試驗機下壓板(或下墊板)中心對準。開動試驗機,當上壓板(或上墊板)與試塊接近時調整球座,使接觸面均衡受壓。
承壓試驗應均勻而連續地加荷,加荷的速度應為每秒鐘0.5~1.5kN(砂漿強度不大于5MPa時宜取下限,砂漿強度大于5MPa時宜取上限),當試塊接近破壞而迅速變形時,停止調整壓力機油門,直至試塊破壞,然后記錄破壞荷載N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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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砂漿試塊制作養護
1、砂漿試驗用料可以從同一盤攪拌或同一車運送的砂漿中取出。施工中取樣,應在使用地點的砂漿槽、砂漿運送車或攪拌機出料口,至少從三個不同部位采取。
所取試樣的數量應多于試驗用量的 1~2倍。砂漿拌合物取樣后,應盡快進行試驗?,F場取來的試樣,在試驗前應經人工再翻拌,以保證其質量均勻。
2、砂漿立方體抗壓試件每組六塊。其尺寸為70.7mm×70.7mm×70.7mm。試模用鑄鐵或鋼制成。試模應具有足夠的剛度、拆裝方便。試模內表面應機械加工, 其不平度為每100mm不超過0.05mm,組裝后各相鄰面的不垂直度不應超過± 0.5度。
制作試件的搗棒為直徑10mm,長350mm的鋼棒,其端頭應磨圓。
砂漿試塊的制作
1、制作砌筑砂漿試塊時,將無底試模置于鋪有一層吸水性較好的濕紙的普通黏土磚上(磚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試模內壁事先涂刷薄層機油或脫模劑。濕紙應為新鮮紙(或其他未粘過膠凝材料的紙)。
磚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磚四個垂直面粘過水泥或其他膠凝材料的,不允許使用。
2、向試模內一次注滿砂漿,用搗棒均勻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插搗25次,為了防止低稠度砂漿插搗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許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搗數次,使砂漿高出試模頂面6~8mm。當砂漿表面開始出現麻斑狀態時(約15~30min),將高出的砂漿沿試模頂面削去抹平。
3、試塊制作后應在20±5℃溫度環境下停置一晝夜(24±2h),當氣溫較低時,可適當延長時間,但不應超過兩晝夜,然后進行編號拆模。拆模后,應在標準養護條件下,繼續養護至28d,然后進行試壓。
標準養護的條件:
(1)水泥混合砂漿應為溫度20±3℃,相對濕度60%~80%。
(2)水泥砂漿和微沫砂漿應為溫度20±3℃,相對濕度90%以上。
(3)養護期間,試塊彼此間隔不少于10mm。
當無標準養護條件時,可采用自然養護。其條件是:
水泥混合砂漿應為正溫度,相對濕度為60%~80%的條件下(如養護箱中或不通風的室內)養護
水泥砂漿和微沫砂漿應為正溫度,并保持試塊表面濕潤的狀態下(如濕砂堆中)養護。
養護期間必須做好溫度記錄,在有爭議時,以標準養護條件為準。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砂漿試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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