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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建管字〔2017〕33號
關于開展建設工程施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專項檢查的情況通報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柳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通知》(柳建管字〔2016〕14號)(以下簡稱《通知》)文件精神,促進預拌砂漿的發展和應用,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節約資源,減少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關于開展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專項檢查的通知》(柳建管字〔2017〕15號)工作部署,我委于2017年4月24日至6月2日組織開展了建設工程施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專項檢查?,F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專項檢查累計抽查建設工程項目共82個,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30份,拆除攪拌機40余臺,移交執法局立案17件。從檢查情況來看,絕大多數工程能夠嚴格貫徹落實《通知》文件精神使用預拌砂漿,現場監管力度逐步加強。項目建設單位基本能按照文件要求將預拌砂漿使用的費用納入總承包合同,建筑施工、監理企業基本能按要求開展自查,整改存在問題,施工現場堆放砂漿原材料與攪拌機等攪拌機具明顯減少,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總體勢頭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工程項目施工現場仍堆放大量黃砂、袋裝水泥等砂漿原材料,攪拌機等設備未按規定拆除,在使用預拌砂漿的同時存在現場攪拌現象,按工程進度預拌砂漿使用量明顯不足。
(二)個別工程未嚴格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施工現場發現無資質、未經備案和公告的袋裝保溫砂漿。
(三)個別建設單位沒有將使用預拌砂漿費用列入工程預算,工程監理單位對使用預拌砂漿情況管理不力,對現場攪拌砂漿現象未及時督促整改到位。
三、處理情況
(一)對貫徹落實《通知》文件精神使用預拌砂漿比較好的“聯發榮君府”等20個項目給予通報表揚(詳見附件1);對“通建中天城”等30個項目施工現場仍堆放砂漿原材料、攪拌機等設備未按規定拆除、仍現場攪拌砂漿的給予警告批評(詳見附件2),責令限期改正,各單位要在7月31日前整改完畢,并將整改材料報市散辦;如限期整改不徹底,則依據相關規定,不得參與文明工地、“龍城杯”優質工程、綠色建筑等獎項的評比,已獲獎項目的予以取消資格。
(二)對未嚴格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按工程進度預拌砂漿使用量明顯不足的,依據《商務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對其預繳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將不予返退。
(三)對移交執法局立案的項目,相關人員如不積極配合調查,我委及有關部門將對企業及項目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對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監理企業和總監理工程師予以扣分處理,并將不良行為錄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協同監管平臺),依法向社會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單位要高度重視,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逐項進行整改。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文件精神,對施工現場堆放砂漿原材料、攪拌機等明顯為攪拌行為的物資、機具進行全面清理,堅決杜絕違規現場攪拌砂漿行為。
(二)施工企業要在項目施工現場建立預拌砂漿管理臺帳,嚴格按規定對進場預拌砂漿進行復驗。未經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備案和公告的產品不得使用(含進入我市的外省、市預拌砂漿企業及產品)。
(三)各工程建設相關單位要加強與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協調溝通,共同提高行業服務水平,嚴把質量關,特別是在質量管理上要做好跟蹤服務、質量回訪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四)各工程建設相關單位要繼續做好建設工程施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我委將組織市散辦等部門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我市預拌砂漿推廣應用政策全面落實。
附件:1.建設工程施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專項檢查通報表
揚項目名單
2.建設工程施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專項檢查警告
批評項目名單
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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