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砂漿拌合物取樣及試樣制備 取樣方法 (1)建筑砂漿試驗用料應根據不同要求,可從同一盤攪拌機或同一車運送的砂漿中取出;在試驗室取樣時,可從機械或人工拌合的砂漿中取出。 (2)施工中取樣進行砂漿試驗時,其取樣方法和原則按相應的施工驗收規范執行。應在使用地點的砂漿槽、砂漿運送車或攪拌機出料口,至少從三個不同部位取。所取試樣的數量應多于實驗用料的1~2倍。 ![]() (3)砂漿拌和物取樣后,應盡快進行實驗。現場取來的試樣,試驗前應經人工再翻拌,以保證其質量均勻。 主要儀器與設備: 砂漿攪拌機;磅稱(稱量50kg,感量50g);臺稱(稱量l0kg,感量5g);拌和鐵板:約1.5m×2m,厚度約3mm;拌鏟、抹刀、量筒等。 一般要求: (1)試驗室拌制砂漿進行試驗時,拌合用的材料要求提前運入室內,拌合時實驗室的溫度應保持在20±5℃。 (2)試驗室拌制砂漿時,材料應稱重計量。稱量的精確度,水泥、外加劑等為±0.5%;砂、石灰膏、黏土膏、粉煤灰和磨細生石灰粉為±1%。 (3)試驗用水泥和其他原材料應與現場使用材料一致。水泥如有結塊應充分混合均勻,以0.9mm篩過篩,砂也應以5mm篩過篩。 (4)拌制砂漿前,應將拌和鐵板、拌鏟、抹刀等工具表面用水潤濕,注意拌和鐵板上不得有水存在。 拌和方法 1機械攪拌 ①先拌適量砂漿(應與試驗用砂漿配合比相同),使攪拌機內壁粘附一層水泥砂漿,使正式拌合時的砂漿配合比準確。 ②先稱出各材料用量,再將砂、水泥裝入攪拌機內。 ③開動攪拌機,將水緩緩加入(混合砂漿需將石灰膏等用水稀釋成漿狀),攪拌約3min(攪拌的用量不宜少于攪拌容量的20%,攪拌時間不宜少于2min)。 ④將砂漿拌合物倒入拌合鐵板上,用拌鏟翻拌約兩次,使之均勻。 2人工拌和 ①將稱量好的砂子倒在拌合板上,然后加入水泥,用拌鏟拌合至混合物顏色均勻為止。 ②將混合物堆成堆,在中間作一凹坑,將稱好的石灰膏倒入凹坑中(若為水泥砂漿,即將稱好的水的一半倒入坑中),再倒入適量的水將石灰膏等調稀,然后與水泥、砂共同拌合,逐次加水,仔細拌和均勻。每翻拌一次,需用鐵鏟將全部砂漿壓切一次。一般需拌和3~5min(從加水完畢時算起),直至拌合物顏色均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