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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即日起,荊州市開始組織申報荊州中心城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工程項目。凡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建、改建、擴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設計安裝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系統的項目,均可進行申報。 申報程序上,由投資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申報。申報時應提交:示范工程項目申報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證明材料。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資料進行整理匯總,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專家評審的申報項目,將在市建設網進行為期7天的集中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申報項目,報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領導小組審批。 申報成功的項目,可申請荊州市專項資金補助。荊州市各類工程項目的補助標準為: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應用項目按應用面積每平方米補助10元陽能空調系統建筑應用項目按建筑應用面積每平方米補助30元;地下水源熱泵系統建筑應用項目按建筑應用面積每平方米補助40元;土壤源熱泵系統建筑應用項目按建筑應用面積每平方米補助50元;綜合利用太陽能與地下水源熱泵結合系統建筑應用項目按建筑應用面積每平方米補助50元;太陽能與土壤源熱泵結合系統建筑應用項目按建筑應用面積每平米補助60元。(通訊員肖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