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南陽市藍天工程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鴨河工區、官莊工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南陽市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4年5月12日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的通知》(豫政〔2014〕3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加快推進全國生態文明試點市建設為統領,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減少灰霾天氣為目標,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治理為突破口,突出抓好工業排放、揚塵、能源結構、汽車尾氣等關鍵環節,綜合整治大氣污染,推動經濟發展轉型,為建設大美南陽、活力南陽、幸福南陽提供堅實的環境支撐。 二、目標任務 到2017年,市中心城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比2012年下降15%以上,細顆粒物(PM2.5)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市、縣城區及重點區域優良天數逐年提高,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使全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三、主要措施 (一)優化產業發展結構,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步伐 1.嚴控“兩高”(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全市不再新增水泥、鐵合金、鋼鐵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并嚴格控制電石、耐火材料、鑄(鍛)造等“兩高”行業項目。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實施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空氣質量達不到國家二級標準且在限定期內得不到改善的區域,從嚴審批該區域新增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以環境容量定項目,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工業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必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用能設備必須選用一級能效產品。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提供土地,不得發放生產、安全、排污許可證,不得提供貸款、供電、供水等生產條件。認真清理“兩高”行業違規在建項目,尚未開工建設的,不準開工;正在建設的,停止建設。 2.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嚴格按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對水泥、鋼鐵、耐火材料、鑄(鍛)造、造紙、黃磷等重點行業全面開展落后產能排查。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重點行業的“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區),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并嚴格執行投資控制和限批措施。2015年~2017年,按照國家、省政府確定的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再淘汰一批落后產能。 3.優化產業發展布局。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依據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與規模。2017年末,基本完成市中心城區、各縣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 (二)加快能源結構調整,逐步提高清潔能源使用率 4.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制訂我市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實行目標責任管理。通過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石化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燃煤。除熱電聯產、低熱值綜合利用等燃煤發電項目外,從嚴控制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南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和南陽普光電力有限公司兩家低容量燃煤機組落實低硫、低灰分燃煤替代,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強力推進市、縣建成區燃煤鍋爐拆改。2014年9月底前,市建成區基本完成集中供熱供氣覆蓋區內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除;2015年9月底前,各縣建成區完成集中供熱供氣覆蓋區內2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除;2016年9月底前,市、縣建成區分別完成10蒸噸/時、2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除。市建成區禁止新建20蒸噸/時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鍋爐及直接燃用生物質鍋爐,其他區域禁止新建10蒸噸/時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鍋爐及直接燃用生物質鍋爐。制定產業集聚區能源結構調整方案,產業集聚區建設熱電聯產機組或清潔能源供熱鍋爐,達不到條件的產業集聚區建設潔凈煤集中供熱鍋爐。2017年,基本取消產業集聚區內分散燃煤鍋爐。到2017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70%以下。 5.嚴控高污染燃料。分別按照2014年市建成區的40%以上、2015年市建成區的60%以上,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根據城市建成區的發展及時調整劃定范圍,2017年年底前,實現城市建成區全覆蓋。禁燃區內禁止燃燒原(散)煤、洗選煤、蜂窩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燒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質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類設施限期拆除或改造,超出規定期限繼續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責令拆除或者沒收。 6.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制訂天然氣開發利用方案,加快推進天然氣管網設施、汽車加氣站建設。2014年,市建成區天然氣供應量達到0.9億立方米以上;到2017年,市建成區天然氣供應量達到1.5億立方米左右。2016年年底前,實現縣以上城市供氣管網全覆蓋,縣城天然氣使用比率逐年提高。大力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纖維乙醇、大型工業沼氣等為重點,加快推進南陽國家生物質能源示范區建設。積極發展風電、水電和光伏發電。 7.積極發展綠色建筑。自2014年起,新建保障性住房、各類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要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光伏建筑一體化、“熱—電—冷”三聯供等技術和裝備。積極鼓勵現有建筑改造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加大城市集中供熱供氣系統建設;加大城市熱力管網的建設與改造。 (三)強化城鄉精細化管理,減少面源污染排放 8.強化工地揚塵綜合治理。制定出臺施工揚塵管理規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包括拆遷施工)管理。積極推行綠色施工,城市建成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漿,普通砂漿應使用散裝預拌砂漿。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包括拆遷施工)現場必須全封閉設置圍擋墻,嚴禁敞開式作業;施工現場道路、作業區、生活區必須進行地面硬化,出口必須設置定型化自動沖洗設施,出入車輛必須沖洗干凈;施工中產生的物料堆必須采取遮蓋措施,并輔助灑水、噴灑覆蓋劑等其他防塵措施。2016年,城市建成區的施工工地渣土車和粉狀物料運輸車應采取密閉措施并安裝衛星定位系統。2014年,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揚塵產生點應安裝視頻監控裝置;2016年,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揚塵產生點應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實行施工全過程監控。2017年,全市城市施工工地80%以上應達到綠色工地標準。強化煤堆、土堆、沙堆、料堆、拆遷廢物的監督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場應建立密閉料倉與傳送裝置,露天堆放的必須全覆蓋或建設自動噴淋裝置。對長期堆放的廢棄物,應采取覆綠、鋪裝、硬化、定期噴灑抑塵劑等措施。 9.嚴格控制道路揚塵。不斷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到2017年,城市建成區快速路以及主次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渣土、垃圾運輸車輛全部安裝衛星定位監控終端,實行密閉運輸,嚴禁沿途拋撒。減少道路施工開挖,實施道路分段封閉施工,及時修復破損道路。加強城市道路保潔工作,增加城市道路沖洗保潔頻次。 10.加強餐飲油煙治理。嚴格新建飲食服務經營場所的環保審批。城區內新建可能產生油煙排放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應依法履行環保審批程序,對可能產生油煙的環節安裝相應凈化裝置;現有飲食服務經營場所要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達到國家《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4)要求。 11.加大露天燒烤和垃圾焚燒監管力度。嚴禁無油煙凈化設施的露天燒烤,嚴禁在城區和城郊焚燒各種垃圾廢物,包括生活垃圾、醫療垃圾、建筑垃圾、固體廢物、雜草落葉、農作物秸稈以及其他可燃燒產生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等。所有可燃性垃圾廢物必須清運到指定地點集中處置。 12.逐步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各級黨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嚴禁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大型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大型停車場燃放煙花爆竹。積極有序推進移風易俗,提倡環保節能健康生活,黨員干部帶頭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鼓勵以新型環保煙花爆竹替代傳統煙花爆竹,減少區域大氣污染。 13.加快城市生態建設。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發展布局,制定城郊林業生態規劃。2017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9.6平方米以上;城市主干道綠地率達25%以上,次干道綠地率達15%以上;推進城郊生態林建設,郊區屬山區的林木森林覆蓋率達40%以上,屬平原的林木森林覆蓋率達18%以上,屬丘陵的林木森林覆蓋率達25%以上。加強生態廊道網絡工程建設,通過新建、撫育和改造把生態廊道建設和城鄉綠道建設相結合,打造城鄉一體的生態綠道網絡。 14.優化城市空間格局??茖W制定并嚴格實施城市規劃,強化城市空間管制要求和綠地控制要求,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格局。 15.加強秸稈焚燒監管。禁止農作物秸稈等露天焚燒,建立和完善市、縣(區)、鎮、村四級控制秸稈焚燒責任體系,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16.推進農村清潔能源建設。因地制宜利用農林廢棄物、畜禽養殖廢棄物、農村生活垃圾等資源,在農作物秸稈豐富區、規模化畜禽養殖發達地方,結合新農村建設加快發展秸稈沼氣、大中型畜禽養殖場沼氣、聯戶沼氣、生物質氣化等工程;在丘陵山區、分散養殖地區,繼續推進農村戶用沼氣建設,提高適宜沼氣用戶普及率;推廣集中供氣、“三沼”(沼氣、沼液、沼渣)綜合利用建設模式,開展沼氣“冷—熱—電”三聯供分布式能源示范,促進以沼氣為紐帶的生態循環農業發展;在農村地區積極開展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產使用示范工作。 (四)深化工業大氣污染防治,大力削減企業污染排放 17.推進工業企業除塵設施升級改造。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燃煤電廠和自備電廠鍋爐煙氣除塵設施提標改造,顆粒物排放濃度達到國家現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水泥磨機和粉磨站粉塵治理設施提標改造,顆粒物排放濃度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20蒸噸/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冶金企業燒結機(球團)設備機頭、石油煉制催化裂化裝置、耐火材料(含冶輔材料)、鐵合金、電解鋁、鑄造等企業煙粉塵綜合治理,顆粒物排放濃度達到省定排放要求。 18.實施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脫硫、脫硝重點工程。2014年6月底前,全市燃煤電廠和自備電廠全部完成安裝脫硫、脫硝裝置,SO2和NOx排放濃度達到國家現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4年11月底前,全市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完成煙氣脫硝治理,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NOx排放濃度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2015年11月底前,全市石化、化工行業廢氣完成脫硫、脫硝綜合治理,脫硫效率達到85%以上,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達到省定相關行業的排放標準;2016年11月底前,20蒸噸/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建成脫硫設施,脫硫效率達到85%以上;2016年11月底前,冶金行業煙氣完成脫硝治理,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 19.治理揮發性有機氣體。在石油化工、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石油化工行業全面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對泄漏超過標準的進行設備改造。推進有機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嚴格控制“跑、冒、滴、漏”。積極推進汽車制造與維修、集裝箱、電子產品、家用電器、家具制造、裝備制造、電線電纜等行業表面涂裝工藝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工作。開展溶劑使用工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積極推動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溶劑;在食品加工行業強制使用低揮發性溶劑;制鞋行業膠粘劑達到《鞋和箱包用膠粘劑》(GB19340-2003)規定的國家強制性標準。2015年,完成揮發性有機物基礎數據調查工作。 20.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強化源頭污染預防,對原料使用、資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產生與處置等進行分析論證,推動采用資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對重點行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鋼鐵、水泥、化工、石化等行業每3年,有色金屬冶煉行業每2年完成一輪中、高費方案清潔生產審核。2017年,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的排污強度下降30%以上。 21.開展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加大蒲山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力度,拆除全部違法鈣(灰)粉廠、石灰窯、石材加工企業,取締無證無照違法企業。組織開展石材加工園區規劃環評和入園項目環評,未經環評審批嚴禁入園項目擅自建設投產。加大區域生態恢復力度,嚴格落實防污治污措施。修補硬化黃土裸露路面,加密清掃、灑水頻次,加強運輸車輛管理,徹底解決道路揚塵污染,確保蒲山區域環境質量穩定達到省定目標要求。綜合整治西峽漢冶特鋼區域大氣污染,實現區域環境質量穩定達到省定目標要求。 (五)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減少移動源污染排放 22.加大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力度。采取經濟補償等方式,逐步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劃定禁行區域,實施黃標車限行管理,逐步擴大黃標車限行區。根據實際制定黃標車限行規定。2014年淘汰行政事業單位2005年年底以前注冊的黃標車;2015年淘汰2005年年底以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2017年全部淘汰黃標車。已淘汰的車輛必須就地拆解,嚴禁轉移。 23.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制定當地機動車保有量控制規劃。2014年10月1日起,全面實施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和環保標志管理制度。對于未取得環保檢驗標志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營運機動車定期審驗合格手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嚴格查處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禁止環保不達標車輛上路行駛。嚴格外地轉入車輛監管,轉入我市的機動車必須達到國家階段性機動車尾氣排放控制標準要求,并經環保檢驗合格后方可受理轉入申請。 24.大力發展綠色交通。推廣使用天然氣、混合動力和純電動等新能源車輛,公交、環衛等行業要積極使用新能源汽車,采取直接上牌、環保免檢、財政補貼等措施鼓勵購買。2014年,公交、出租、物流等營運車輛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40%以上,2015年達到60%以上。加快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統建設,減少私人機動車使用比例,2017年,城市公共交通機動化分擔率達到50%以上。 25.全面開展油氣回收治理。新建儲油庫、加油站必須同步建設油氣回收裝置。2014年10月底前,儲油庫和油罐車按照標準完成油氣回收治理;2014年年底前,加油站按照標準完成油氣回收治理。 26.提升油品質量。在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車用乙醇汽油的基礎上,2014年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車用柴油。2017年年底前,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車用燃油。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 (六)完善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建設,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 27.完善大氣環境監控網絡。加快環境空氣質量監測能力建設,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201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空氣自動監測站改造任務,建立各級環境空氣質量信息發布系統,開展監測及信息適時發布工作。加強監測數據管理,客觀反映環境空氣質量,加強重點污染物在線監控體系建設,建立市級機動車排污監管平臺。 28.建立應急體系。嚴格落實《南陽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積極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2014年6月底前,各縣(區)編制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主體,明確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警預報及響應程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內容,并向社會公布。加強環保、氣象部門合作,2015年,完成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引導公眾做好衛生防護。 (七)完善政策保障體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29.完善大氣環境保護各項制度規定。制定我市揚塵、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完善節能評估審查、污染排放總量控制環評審批前置等制度規定。 30.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將企業環境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推行排污權交易,推進排污權抵押融資模式,完善大氣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度,強化污染物總量控制,對超出許可排污的企業,其超出部分要實行有償使用。各級財政要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的支持力度,按治理成效實施“以獎代補”。各級政府要保障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和執法監督經費;綜合運用現有清潔生產、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重金屬污染治理、節能技術改造等資金,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和清潔生產示范項目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對民生領域的城市公共交通車輛更新、太陽能熱水器、光伏發電、加氣站建設、集中供熱供氣、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淘汰、落后產能淘汰等給予補貼。 31.加大執法力度。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等執法機制創新,明確重點,加大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惡意偷排、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依法停產關閉。對涉嫌環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落實執法責任,對監督缺位、執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為,監察機關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八)加強信息公開,擴大公眾參與 32.加強信息公開。在主要媒體上及時發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狀況、監督執法處罰等環境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發布大氣污染治理目標任務和進展,每月公布各縣(區)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情況。建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 33.加強輿論引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加大對污染大氣環境嚴重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及時、準確收集大氣環境保護輿情動態,做好輿情監測、預警、分析和應對。 ?。常矗畯V泛動員社會參與。積極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在全社會樹立起“同呼吸、共奮斗”的行為準則,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九)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 35.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專門成立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統籌研究解決產業結構調整、能源消費結構調整、重點行業治理、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等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相關部門落實本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日常工作。各任務承擔單位要根據任務分工,成立相應的機構,明確任務,責任到人。 36.實行目標管理。建立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環保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將本行動計劃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市績效目標考評體系,把考核結果作為對各縣(區)、各部門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37.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制定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投資、財政、稅收、金融、價格、貿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形成大氣污染防治強大合力。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本行動計劃實施的指導和監督,統一協調組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大氣環境監測、科研,加強監管執法,削減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組織推動優化產業布局,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制定機動車尾氣檢測收費標準、完善排污收費等政策;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城市道路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城市道路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工作,垃圾、渣土運輸車輛的全封閉管理,城市綠化,露天燒烤、垃圾焚燒的查處等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制定工業項目準入標準,制定落后產能淘汰計劃并組織實施;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機動車管理措施和黃標車、老舊車限行方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城市及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綠色施工等工作;商務部門負責做好黃標車、老舊機動車淘汰、回收及拆解工作,配合做好油氣回收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加大資金投入、完善財稅補貼激勵政策;林業部門負責加強城市周邊生態林建設;農業部門負責加強農業生產活動對大氣造成污染的防治、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推廣、農村新能源利用;氣象部門負責完善氣象觀測網絡建設,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實施重污染天氣下大氣污染防治氣象干預措施,提供氣象數據和資料。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監察;組織部門負責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行環保職責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38.嚴格責任追究。對未完成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年度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并實施“區域限批”、“一票否決”等處罰措施,組織、監察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督促整改;對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且連續兩年持續惡化的地方,由監察機關對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以及干預、偽造監測數據的有關責任人,嚴格追究責任。對達不到治理要求、超標或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單位,一律依法實施停產治理或取締關閉。 聲明:此文內容源于互聯網,微編輯后分享,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 ![]() 更多行業信息 新型砂漿網:http://www.www.azcospm.cn/ 保溫工程網:http://www.bwgc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