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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對有代表性部位砌體的砌筑方法,有如下規定: 規范【GB50203-2002第5.1.11條】規定:豎向和橫向縫砂漿飽滿,勾縫均勻,不得出現透明縫、瞎縫和假縫,防止抹灰層開裂、滲漏。 規范【GB50203-2002第5.2.4條】規定:非抗震設防及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7度地區的臨時間斷處,當不能留斜槎時,除轉角處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須做成凸槎。留直槎處應加設拉結鋼筋,拉結鋼筋的數量為每120mm墻厚放置1φ6拉結鋼筋(大于120mm厚墻放置2φ6拉結鋼筋),間距沿墻高不應超過500mm;埋入長度從留槎處算起每邊均不應小于500mm,對抗震設防烈度6度、7度的地區,不應小于1000mm;末端應有90°彎鉤。保證墻面的整體性、穩定性,防止抹灰層開裂。 規范【GB50203-2002第3.0.4條】規定:施工洞口側面離交接處墻面不小于500mm,洞口凈寬不超過1m,按規范要求留設過梁、陽搓及拉結筋,保證施工洞口填堵后墻面的整體性、穩定性,防止抹灰層開裂。 規范【GB50210-2001第5.3.3條】規定:金屬門窗框和副框必須牢靠。預埋件的數量、位置、預埋方式、與框的連接方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建議采用預制混凝土塊補槎,便于門窗安裝的固定,保證門窗的穩定性。 二、針對有代表性的門、窗洞口的處理,有如下規定: 摘自碧桂園《防滲漏、防開裂重點控制》(2011版):過梁設置、截面和配筋均按設計要求。兩端擱置長度:當墻厚≤24cm時,為37cm;當墻厚≥37cm時,為24cm。門窗過梁必須按設計要求設置。 三、針對填充墻底部、頂部的處理,有如下規定: 摘自碧桂園《防滲漏、防開裂重點控制》(2011版):填充墻砌至接近梁、板底時,應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墻砌筑完并應至少間隔7d后,再將其補砌擠緊。頂磚高度宜為200mm,傾斜角度在45°~60°之間,“倒八字”砌筑,采用三角形混凝土預制塊收口,保證頂磚砂漿飽滿,防止梁底通長裂縫的出現。 四、針對構造柱、圈梁、過梁的處理,有如下規定: 規范【GB50203-2002第3.0.7條】規定:寬度超過300mm的洞口上部,應設置過梁。防止上部墻體荷載施加在電箱上,導致電箱變形。 摘自碧桂園《防滲漏、防開裂重點控制》(2011版):1、填充墻高大于4m時,設置水平系梁一道,系梁宜位于墻半高處,宜與門窗過梁結合設置;2、高度不宜小于18㎝,保證墻面的整體性,防止墻面拉裂。 規范【GB50203-2002第8.1.2條】規定:為了保證構造柱砼的強度和兩次澆搗時結合面的密實和整體性,一般采用漏斗型模板澆筑,澆搗前潤濕砌體留搓部位和模板,有利于構造柱的成型質量。 規范【GB50203-2002第8.2.3條】規定:構造柱與墻體的連接處應砌成馬牙搓,先退后進按要求施工,并沿墻高每500mm設置2根φ6的拉結筋。構造柱的配筋應符合設計要求。保證墻面的整體性、穩定性,防止抹灰層開裂。 規范【03ZG003結構構件圖集第37頁】規定:砌體填充墻凈高>4.0m時設置拉梁;砌體填充墻長>2H時設構造柱,砌體填充墻長>5m時亦可采用中間加設構造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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