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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設備安裝施工工藝標準 1. 適用范圍 本工藝適用于帶攪拌器的磷酸混合機、主灰桶(槽)、預灰桶、漸進預灰桶、石灰孔混合機、糖膏分配槽、一(二)碳泥汁混合機、連續回溶機、糖糊混合機,以及石油化工裝置立式攪拌器等相似設備的安裝工程。 2. 施工準備 2.1技術準備 2.1.1 安裝前,應掌握有關設備安裝的技術資料,包括設備參數表,施工圖紙,供貨商提供的安裝或裝備詳圖,安裝運行和維護手冊,基礎要求、載荷、緊固件有關資料等; 2.1.2 有關施工標準,規范 ①《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GB50231 ②《化工機器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通用規定)HG20203 ③《化工設備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HG20236 ④《石油化工設備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SHJ514 ⑤《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50252 ⑥《攪拌傳動裝置系統組合、選用及技術要求》21563 2.1.3 在熟悉有關圖紙、資料的情況下,應及時編制施工方案,并由設計人員、廠商代表、安裝技術人員等對施工人員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 2.2 作業人員 表2.2 主要作業人員 序號 工種 持證上崗要求 備注 1 安裝工程師 持證上崗 2 鉗工 3 電工 持證上崗 4 電焊工 持證上崗 5 氣焊工 持證上崗 6 起重工 持證上崗 7 架子工 持證上崗 備注:除五大工種需持證外,其他技術工種應持經企業考核頒發的上崗證,所有人員都要崗前培訓。 2.3 設備、材料的驗收及保管 2.3.1 設備驗收:安裝攪拌設備前,應由廠家,業主(總承包商,工程監理)安裝單位共同對設備進行開箱驗收。將現場的實物與裝箱清單核對。隨機文件及配件應齊全,將破損件,缺件填寫在開箱記錄清單上。 2.3.2 施工用的輔助材料如型鋼、電焊條、墊鐵、地腳螺栓等,必須要求材料供應商提供材料的材質證明及合格保證。 2.3.3 攪拌設備潤滑油(脂)等應按設備說明書要求選用,一般由建設單位供應。 2.3.4 攪拌設備備品備件應按原設備裝配圖型號選用,并應對材質外觀質量、尺寸等進行測量檢查。 2.4 主要施工機具 2.4.1 主要機械設備 吊機、卷揚機、(根據設備重量、位置等選用)、電焊機。 2.4.2 主要工具 桅桿、電氣焊工具、千斤頂、各類扳手、拉馬、手錘、銅棒、臺虎鉗、挫刀、電鉆等。 2.5 測量器具 水準儀、經緯儀、框式水平儀、游標卡尺、塞尺、鋼板尺、千分表、百分表、線墜、連通管等。 2.6 作業條件 2.6.1 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已進行,如發現設計有不合理之處,應及時提出修改建議,經設計變更批準后,方可按變更后的設計施工。 2.6.2 安裝的機械設備,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定和產品標準,并應有合格證明。沒有合格證明或對質量有懷疑的材料,應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6.3 設備安裝中采用的各種計量和檢測器具、儀器、儀表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計量法的規定,其精度等級,不應低于被檢對象的精度等級。 2.6.4 工程施工前,必須具備設計和設備的技術文件;安裝工程尚應編制施工方案。 2.6.5 工程施工前,對臨時建筑、運輸道路、水源、電源、蒸汽、壓縮空氣、照明、消防設施、主要材料和機具及勞動力等,應有充分準備,并做好合理安排。 2.6.6 工程施工前,其廠房屋面、外墻門窗和內部粉刷等工程應基本完工,當必須與安裝配合時,可按實際情況具體安排;有關的基礎地坪、溝道等工程應已完工,其混凝土強度不應底于設計強度的75%;安排施工地點及附近的建筑材料、泥土雜物等,應清除干凈。 2.6.7 當氣象條件不適應設備安裝的要求時,應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2.6.8 如需利用建筑結構進行起吊、搬運設備的承力點時,應對結構的承載力進行核算;必要時應經設計單位同意,方可利用。 3. 施工工藝 3.1 工藝流程 3.1.1 整體安裝攪拌機施工工藝流程 3.2.1 整體安裝攪拌機施工操作工藝 3.2.1.1 開箱驗收 ⑴ 應按本標準2.3.1的有關要求組織開箱驗收,若設備廠家不能到場,則在開箱后應及時將驗收情況通知廠方。 ⑵ 開箱后不能馬上進行安裝的設備,其放置方向應盡量按原包裝方向,以避免不正確的放置方向而產生油泵、管路、閥門等部件損壞。 ⑶ 設備存放時間較長,安裝前應檢測電機的絕緣情況。若不能達到絕緣標準要求,要進行干燥處理。 3.2.1.2 搬運 整體攪拌設備的搬運一般采用吊機和運輸車輛配合進行。吊裝和運輸時必須保持設備的平衡,切忌劇烈晃動。短距離內的搬運可用卷揚機、導鏈、千斤頂配合滾杠的方法緩慢平穩拖動。 3.2.1.3 安裝 整體攪拌設備安裝可參照靜止設備安裝施工工藝標準執行。 3.2.2 散裝攪拌機施工操作工藝 3.2.2.1 開箱驗收 見3.2.1.1,攪拌軸開箱后應取出并垂直掛起以防止攪拌軸扭曲變形等。 3.2.2.2 搬運 解體運輸的攪拌設備,搬運時尤應注意對攪拌軸、漿葉等部件的保護,防止產生變形和損傷。 3.2.2.3 設備清洗及裝配 ⑴ 清洗設備及裝配件,對設備及大、中型部件的局部清洗,宜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溶劑油、航空洗滌油、輕柴油、乙醇和金屬清洗劑進行擦洗和刷洗。 ⑵ 對中、小型形狀較復雜的裝配件可采用相應的清洗液浸洗,浸洗時間隨清洗液的性質、溫度和裝配件要求確定,宜為2~20min,并采用多步清洗法或浸、涮結合清洗;采用加熱浸洗時,必須控制清洗液溫度,被清洗件不得接觸容器壁。 ⑶ 對形狀復雜、油垢粘附嚴重的裝配件宜采用溶劑油、蒸汽、熱空氣、金屬清洗劑三氯乙烯等清洗液進行噴洗。對精密度零件、滾動軸承等不得用噴洗法。 ⑷ 當對裝配件進行最后清洗時,宜采用超聲波裝置,并用溶劑油、清洗汽油、輕柴油金屬洗劑和三氯乙烯等進行超聲波清洗。 ⑸ 對形狀復雜、油垢粘附嚴重、清洗要求高的裝配件,宜采用溶劑油、清洗汽油、輕柴油金屬洗劑和三氯乙烯和堿液等進行浸—噴聯合清洗。 ⑹ 攪拌設備的拆卸應按照圖紙標志,通常按從外至內的順序進行,用各類扳手(活動扳手、單雙頭扳手、整體扳手、套筒扳手、鎖緊扳手、棘輪扳手、內六角扳手等)配合銅棒、手錘等進行,軸承拆卸采用拉馬頂拉的方法,必要時可通過局部加熱幫助拆卸。裝配時通常按拆卸的相反程序進行,應特別注意各類鍵,銷的正確回裝,各部件回裝應邊裝配邊測量,達到圖紙和規范要求的技術條件。 3.2.2.4 攪拌設備安裝 ⑴ 一般安裝順序 可根據現場情況采取上裝式或下裝式,吊裝時應注意保護攪拌軸表面,以免劃傷,放置在釜中的軸若沒及時安裝,應保證軸處于鉛垂位置,以免放置長久引起彎曲變形。 ⑶ 密封件安裝 ① 使用密封膠時,應將結合面上的油污、水分、鐵銹及其他污物清除干凈。 ② 壓裝填料密封件時,應將填料圈的切口切成45度的剖口,相鄰兩圈的接口,應錯開并大于90度。填料圈不宜壓的過緊,壓蓋的壓力應沿圓周均勻分布。 ③ 油封裝配時,油封唇部應無損傷,應在油封唇部和軸表面涂以潤滑劑;油封裝配方向應使介質工作壓力把唇部緊壓在主軸上,不得裝反。油封在殼體內應可靠的固定,不得有軸向移動或轉動現象。 ④ O形圈裝配:必須注意在有O形圈的部位抹上清潔的潤滑油,要輕拿輕放,不可錘擊; ⑤ 機封安裝:對于分裝式單端面機封,動靜環可不先安裝到位,用干凈軟布分隔捆綁在軸上,以防釜內安裝時攪拌軸的晃動引起動靜環損壞,待其他組件都安裝好后再將動靜還安裝到位,安裝時注意靜環壓蓋的螺栓要對角均勻擰緊,再在動靜環工作面上抹上清潔潤滑油,后調整動環彈簧壓力,對于集裝式單端面機封和雙端面機封出廠時已調整到位,不必另行調整,只需要將軸套上的螺母鎖緊并旋緊頂絲。 ⑷ 機架安裝:機架和軸配合后用圓螺母鎖緊定位,雙支點機架的下軸承座中,圓螺母也需擰緊。 ⑸ 減速機安裝:減速機吊裝時應注意保持重心,避免磕碰,有外冷油泵管路時以拆下吊裝為宜,因條件限制需將部件拆分組裝的,組裝后應注意保持原聯接精度。 ⑹ 聯軸器聯接:聯軸器聯接后有頂絲的必須擰緊頂絲,對于TK型聯軸器上下半之間應有2~3mm的間隔。 ⑺ 攪拌軸的鉛垂及徑向跳動槽:檢測達標后方可安裝釜內支撐及攪拌器,攪拌軸的鉛垂檢測必須達到0.5/1000以內,軸底端跳動標準為0.5/1000且不超過3mm,鉛封處軸的跳動值不得超過0.15mm。先測鉛垂,如檢測到攪拌軸鉛垂超標要進行調整,檢查安裝是否有不當之處,各安裝面是否有碰撞引起的凸起,再調整軸端跳動。(對于襯膠攪拌軸或超長攪拌軸,其軸底端跳動值可適當放大) ⑻ 中間軸承或底軸承安裝:釜內支撐安裝時必須以攪拌軸為基準,與釜體焊接前要確保軸套與護套的同軸度,先將支腳點焊,手盤車攪拌設備無誤后再將支腳焊接牢固。 ⑼ 攪拌器安裝:攪拌器安裝時要注意與軸上的鋼印是一一對應的,否則攪拌器上的頂絲將無法正確定位,攪拌部分聯接的螺栓必須要有可靠的防松措施。 ⑽ 攪拌設備各部件組裝時,如是有鍵聯接的,應先將平鍵取出在孔鍵槽中試裝,以小間隙配合為準。以上各部件安裝僅提到基本要點,詳細資料應仔細閱讀各部件說明書,安裝完成后,用手盤車,攪拌設備應轉動靈活。確認設備安裝無誤后,填寫攪拌設備安裝記錄表格并存檔備案。 3.2.3 試車及驗收 3.2.3.1 加油:減速機要對照說明書按機型大小和環境氣溫加注潤滑油,機架軸承座等需油脂潤滑的通常在產品出廠時已加注好潤滑脂,無需再添加;機械密封凡配置平衡罐的須加注密封液,具體選用是以不會對釜造成污染為原則,一般可選用的介質有丙三醇、純凈水、低牌號機油也可選用無毒無腐蝕性的其它介質。 3.2.3.2 接線:應由專業電工負責處理;電機應妥善接地,必要時利用電動機地腳或法蘭盤緊固螺栓接地,主機應配置過載保護;對于普通外置油泵的機型,油泵電機可與主機直接聯接,在防爆場合下油泵電機必須單獨接線。 3.2.3.3 點動:確定攪拌軸運轉方向,確定油泵運轉方向,是否正常供油,注意若是柔性攪拌軸,又無釜內支撐時,禁止空載點動。 3.2.3.4 開車:釜內加水至正常工作液位,開機運轉最少4小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延長時間,對有壓操作的設備,雙端面機封的平衡罐須先加壓,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比釜內壓力高0.1MPa,對于單端面機封,如有泄露此時可以調整。 3.2.3.5 檢查:運轉后應檢測電流、噪音、溫升等項目。電機電流不得超過額定電流,且三相基本平衡,減速機噪音應≤85分貝,且要均勻,個別減速機有噪音稍高的,可適當磨合,溫升主要檢查電機、減速機、機架軸承座、機封等部位,減速機溫升不得超過45℃,最高溫度不超過85℃。 3.2.3.6 設備運轉期間,現場必須始終要有人員值班,發現有異常情況(如噪音突然開高,設備晃動加劇等)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轉。 3.2.3.7 攪拌設備運轉正常后,填寫攪拌設備運轉記錄并遞交各類安裝資料辦理驗收手續。 3.2.3.8 系統試車完畢正式投產前應再一次對攪拌設備進行檢查,尤其是釜內攪拌部分,要仔細檢查各聯接有無松動,或有異常摩擦情況。 3.3常見故障與處理 序號 故障現象 故障原因 主要處理辦法 1 電流波動 減速機齒輪磨損 減速機解體檢修 底部支撐軸套磨損 更換軸套 聯軸節損壞 更換聯軸節或見減振彈性塊 2 減速機、減速機支架振動和噪音大 主軸變形 調直或更換 支架損壞 停機修復 中間軸軸承損壞 更換 地腳螺栓松動 緊固 漿葉變形或斷裂 停機修復或更換 3 減速機 溫度高 油位過高或過低 放油或補油 油封損壞 解體更換 4 密封泄露 沖洗管堵塞 疏通 冷卻液壓力低 調高冷卻液壓力 密封損壞 檢修更換 4. 質量檢驗 4.1 質量檢驗標準及方法 4.1.1 設備零部件清洗后的清潔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4.1.1.1 當采用目測法時,在室內白天或在15~20W日光燈下,肉眼觀察表面應無任何殘留污物。 4.1.1.2 當采用擦拭法時,用清潔的白布(或黑布)擦拭清洗的檢驗部位,布的表面應無異物污染。 4.1.1.3 當采用溶劑法時,用新溶液洗滌,觀察或分析溶液中應無污物、懸浮物或沉淀物。 4.1.1.4 將清洗后的金屬表面,用蒸餾水局部濕潤,用精密PH試紙測定殘留酸堿度,應符合其設備技術要求。 4.1.2 裝配螺栓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4.1.2.1 緊固時,宜采用死扳手,不得使用打擊法和超過螺栓許用應力。 4.1.2.2 螺栓頭、螺母與被聯接件的接觸應緊密,對接觸面和接觸面積間隙有要求的,尚應按規定要求進行檢查。 4.1.2.3 有預緊力要求的聯接應按規定的預緊力進行預緊,可選用機械、液壓拉伸法和加熱法。鋼制螺栓加熱溫度不得超過400度。 4.1.2.4 螺栓與螺母擰緊后,螺栓應露出螺母2~4個螺距;沉頭螺釘緊固后,釘頭應埋入機件內,不得外露。 4.1.2.5 有鎖緊要求的,擰緊后應按規定鎖緊。用雙螺母鎖緊時,薄螺母應裝在厚螺母之下。每個螺母下面不得用兩個相同的墊圈。 4.1.2.6 不銹鋼、銅、鋁等材質的螺栓裝配時,應在螺紋部分涂抹潤滑劑。 4.1.3 鍵的裝配應符合下列要求; 4.1.3.1 鍵的表面應無裂紋、浮銹、凹痕、條痕及毛刺,鍵和鍵槽的表面粗糙度、平面度和尺寸在裝配前應經檢查符合規定。 4.1.3.2 普通鍵、導向鍵、薄型平鍵、半圓鍵,兩側面與鍵槽應緊密接觸無間隙,與輪轂鍵槽底面有間隙。 4.1.3.3 普通楔鍵、鉤頭楔鍵,上、下面應與軸的輪轂的鍵槽底面緊密接觸無間隙。 4.1.3.4 切向鍵的兩斜面間以及鍵的側面與軸和輪轂鍵槽的工作面間,均應緊密接觸無間隙。裝配后,相互位置應用銷或其他適當方法固定。 4.1.3.5 裝配時,軸鍵槽及輪轂鍵槽軸心線的對稱度,根據要求,可按現行國家標準《形狀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規定》中對稱度公差7~9級選取。 4.1.3.6 現場配制的各種類型的鍵,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裝配通用技術條件》規定的尺寸和精度,鍵用型鋼的抗拉強度不應小于588N/mm2 4.1.4 銷的裝配應符合下列要求: 4.1.4.1 檢查銷的形式、規格,應符合設計及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4.1.4.2 有關聯結機件及其幾何精度經調整符合要求后,方可裝銷。 4.1.4.3 裝配銷時,不宜使銷承受載荷或受載荷很小,并根據銷的性質,選擇相應的方法裝入,銷孔的位置正確。 4.1.4.4 對定位精度要求高的銷孔,裝配前檢查其接觸面積,應符合技術文件的規定,當無規定時,宜為50%~75%。 4.1.4.5 裝配中,當發現銷和銷孔不符合要求時,應鉸孔,另配新銷。對定位精度要求高的,應在設備的 幾何精度符合要求或空運轉試驗合格后進行。 4.1.5 攪拌軸 4.1.5.1 機械密封處軸的徑向擺動量不大于0.5mm。 4.1.5.2 填料密封處軸的徑向擺動量見表4.5.2。 表4.5.2 填料密封處軸的徑向擺動量 工作壓力/MPa 軸的徑向擺動量/mm <0.25 0.9 0.25-0.8 0.75 0.8-1.6 0.6 1.6-6.4 0.5 表4.5.3 攪拌軸的直線度允差 轉數/(r/min) 直線度允差值/mm <100 ≤0.15-1000 100-400 ≤0.1-1000 4.1.6 攪拌漿葉 4.1.6.1 主軸的軸線應與漿式漿葉垂直,其允許偏差為漿葉長度的4/1000,且不超過5mm。. 4.1.6.2 錨式漿葉與罐壁的間隙差值<1mm,錨式漿葉變形<1.5mm。 4.1.6.3 轉速高于100轉/min的攪拌器,在葉片上的允許剩余不平衡質量應不大于20g。 4.1.7 中間軸 4.1.7.1 滾動軸承的滾子與滾道表面應無腐蝕、坑疤及斑點,接觸平滑無雜聲;軸承與軸勁的配合采用H7/js6。 4.1.7.2 軸與法蘭端面不垂直度≤0.2mm。 4.1.7.3 焊道無損檢驗:無裂紋、腐蝕。 4.1.7.4 軸表面光滑,無明顯腐蝕斑點。 4.1.8 主軸 4.1.8.1 軸與法蘭端面不垂直度≤0.2mm。 4.1.8.2 軸表面光滑,無明顯劃痕和腐蝕斑點。 4.1.8.3 軸套與軸勁接觸印痕不少與2~3點/cm2。 4.1.8.4 支架無變形、焊點無裂紋或腐蝕,支架中心與軸心偏差<1mm。 4.1.9 軸向密封裝置 4.1.9.1 罐體和密封盒連接法蘭的不同心度允許偏差≤0.6mm。 4.1.9.2 機械密封壓蓋與機械密封的配合為H11/d11,攪拌軸與箱體襯套的間隙為0.6~1.0mm。 4.1.9.3 機械密封壓蓋孔與軸的間隙為0.75~1.00mm。 4.1.9.4 密封沖洗和冷卻液接管正確,無泄露。 4.1.10 聯軸器 4.1.10.1 聯軸器相鄰兩螺栓孔中心距允許偏差為±0.6mm,任意兩螺栓孔中心距允許偏差為±1.0mm。 4.1.10.2 聯軸器軸孔與攪拌軸勁的配合為H7/js6。 4.1.10.3 夾殼式聯軸器孔必須兩半合在一起,一次加工,孔與軸采用H7/js6。 4.1.10.4 聯軸器的找正見表4.10.4。 表4.10.4 聯軸器的找正 mm 型式 徑向圓跳動 端面圓跳動 固定圓 ≤0.06 ≤0.10 4.1.11 質量評定可參照下列標準規定: ① 《工業安裝工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50252-94) ② 《石油化工設備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SHJ514-90) ③ 《石油工程建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機泵安裝工程篇》(SYJn4028-92) 4.1.12 質量檢測手段 ① 各類外觀安裝質量采用目測、量具測量等方法檢測; ② 各類間隙尺寸采用塞尺、卡具配合各類量具進行測量; ③ 各類安裝尺寸如水平度、垂直度等采用卷尺、皮尺、水準儀、水平尺、線墜、連通管等進行測量。 4.2 質量控制點 序號 質量控制點 控制等級(A、B、C) 控制措施 1 機械及附件接收 CR 見2.3.1 2 支架(支架法蘭)安裝 C 保證支架、法蘭連接牢固、位置準確 3 容器與攪拌器法蘭墊片安裝 C 保證法蘭面平整、清潔,螺栓連接牢固 4 找正 CR 采用水準儀、水平尺、線墜、連通管等進行測量 5 皮帶輪平行度確認 B 拉線檢查 6 注油(脂) C 見3.3.1 7 齒輪箱內部清潔度確認 C 見3.2.2.3 8 冷卻、密封系統檢查 C 按密封件安裝要求操作、進行水、油循環試驗 9 試運轉 AR 見3.3 4.3 質量記錄 5. 成果保護 5.1 設備的運輸、保管要按規定進行,如發現由于運輸、保管或其他原因使設備產生變形、損傷或銹蝕等缺陷。應由施工單位、設計代表和建設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共同議定解決辦法。 5.2 設備的運轉和滑動部件,在防銹油未清除前不得轉動和滑動,由于檢查而除去的防銹油脂,在檢查后應重新涂上。 5.3 儀表、精密儀器及密封的設備部件,如移交時已有檢查和密封的標志,在施工時不得拆卸,如需解體檢查時,應取得建設單位同意,并經施工技術負責人批準,制定出具體拆裝校驗措施后方可進行。 5.4 設備試車和運轉過程中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檢查維護,要定時更換潤滑油,經常注意油泵是否正常供油,機封要保持密封液的液位,戶外露天使用的攪拌設備要有防水保護措施。 5.5 風機安裝過程中,應注意??工序對上道工序的成果保護,所有敞口應包扎,防止土建粉塵等進入設備。 6. 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 6.1 職業健康、安全主要控制措施 序號 作業活動 危險源 主要控制措施 1 起重吊裝 起重機使用前未檢查, 吊車超載作業 嚴格按方案選用吊機,確保吊機處于完好狀態 鋼絲繩選型不當或斷絲磨損 嚴重超標 鋼絲繩要進行受力計算,并進行嚴格的吊前檢查 吊鉤無保險裝置,吊點不符合要求 吊鉤應重點檢查,吊點位置須經核算確認 起重作業未設置警界線 按規范要求設置警界線 2 施工機具/機械操作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觸電 使用完好電動工具,并按規范佩戴防護用品 卷揚機、千斤頂等操作不當造成設備和人身傷害 嚴格按規章操作,防止機械傷人 氣瓶泄漏著火和爆炸 按規定距離擺設,防止氣瓶氣帶漏氣,遠離明火 3 高處作業 腳手架搭設不牢、踏板未綁扎好 按規范搭設腳手架 未拴掛好安全帶 嚴格高處作業紀律 4 釜內作業 釜內未置換、有毒氣導致中毒 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進釜 釜內缺氧 加強通風、人員及時換班 釜內觸電 采用安全燈和漏電保護裝置 序號 環境因素 環境影響 主要控制措施 1 開箱時用于包裝的廢棄物 污染、占用土地和路面 移交用戶或堆放在用戶指定的臨時存放場所 2 設備清洗廢液、廢水 污染路面、水源等 按用戶要求集中排放至指定地點 3 清洗用鹽酸、酒精、煤油、汽油等 保管不妥,引發污染、火災等 明確保管職責,嚴格發放流程 6.3 作業環境要求 6.3.1 現場通風 施工現場土建基本完工,現場垃圾清理完成,無粉塵等污染,站內通風良好,如需要可用抽風機強制通風。 6.3.2 現場照明 現場照明必須保證施工的需要,禁止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太陽燈,危險場所夜間應設安全警示紅燈。手持式必須是安全電壓光源。 6.3.3 現場安全設施 6.3.3.1 加強安裝前安全設施搭設和檢查,焊設安全樁,拉設安全繩,在必要部位拉設安全網。 6.3.3.2 加強對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帽等的教育,進行必要的獎懲,對洞口臨邊,做好醒目標識和嚴格的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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