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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商貿發[2009]3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散裝水泥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砂漿禁現城市散裝水泥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2007年6月6日,商務部、建設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商改發[2007]205號),要求全國127個城市從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分三批啟動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以下簡稱“禁現”)?!敖F”工作不僅是推進水泥散裝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文明施工、推進節能減排、確保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目前“禁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預拌砂漿得到一定程度的應用,但仍存在一些問題。為進一步做好“禁現”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協調配合 “禁現”工作涉及到裝備制造、生產、流通、使用、管理、監督等環節,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的相關部門較多,必須依靠各級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散裝水泥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級散裝水泥辦公室要加強與工業、交通、環保、質檢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充分發揮各有關部門的職能優勢,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禁現”工作。 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 “禁現”城市散裝水泥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和建設市場需求,科學合理編制本市預拌砂漿發展規劃。預拌砂漿生產企業要向所在城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備案,并符合本市砂漿發展規劃布局要求。 三、技術創新,降低成本 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和砂漿機具制造企業要積極開展技術創新,不斷提高預拌砂漿產品的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降低成本;努力提高預拌砂漿生產、物流設備及施工機具的技術水平,努力提高預拌砂漿的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使預拌砂漿的優越性得到充分展示和社會認知。 四、典型示范,宣傳推廣 各砂漿“禁現”城市散裝水泥主管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通過預拌砂漿示范工程、召開示范施工項目現場會、組織施工技能培訓等方式,以點帶面,加快推進預拌砂漿應用。發展預拌砂漿物流配送系統,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第三方物流企業。 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發展預拌砂漿的輿論環境。要認真研究在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地發揮預拌砂漿宣傳工作的重要作用,以發展預拌砂漿對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的重要意義為重點,抓好宣傳。要注重宣傳形式,提高宣傳效能,努力擴大社會影響。 五、加強法治,完善政策 各“禁現”城市要加強立法工作,通過法律制約手段,為預拌砂漿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要積極推進標準化建設,努力提高預拌砂漿的規?;?、規范化水平。 要結合預拌砂漿產業發展的新特點,完善現有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辦法;強化監管力度,加大對預拌砂漿產業的生產性投入比例;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出臺支持預拌砂漿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六、嚴格管理,強化監督 各“禁現”城市要加強對預拌砂漿使用環節的監管。 ?。ㄒ唬┙ㄔO單位應要求設計單位按照預拌砂漿的有關標準規范進行設計,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預拌砂漿的品種和等級。 ?。ǘ斒褂妙A拌砂漿的招標項目,招標人要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使用預拌砂漿;投標人應當參照政府發布的預拌砂漿指導價,將使用預拌砂漿的費用列入投標報價。 (三)工程監理單位要加強對預拌砂漿使用情況的監理。對不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要求其整改。 ?。ㄋ模┳》砍青l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編制預拌砂漿相關標準規范,要加強建筑設計、項目招標、工程驗收等環節的監管。 ?。ㄎ澹┳》砍青l建設主管部門要將“禁現”工作納入日常的執法檢查范圍,對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單位要進行公示。同時,該工程不得參加有關工程評獎活動。 (六)各“禁現”城市散裝水泥辦公室要加強對“禁現”工作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單位,預收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不予返還,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各地要建立“禁現”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監督檢查;各“禁現”城市散裝水泥辦公室要按期填報《使用預拌砂漿情況表》(附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報商務部(商貿服務管理司)。商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對各地“禁現”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確?!敖F”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使用預拌砂漿情況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