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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隨著建筑節能技術和市場的成熟,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節能產品及施工備案管理工作,保證工程質量,并結合我市建筑節能產品備案工作的實際情況,經研究,現對各類建筑節能產品及施工的備案管理工作做如下補充規定: 一、自2010年10月1日起,對申請備案的各類建筑節能產品生產及施工企業強調相應的施工資質要求,(各類施工資質要求詳見附表),無相關資質的企業單位一般不予備案。 二、已經備案且無相應施工資質的企業,不得從事施工安裝,在向施工單位銷售產品時,須按備案的系統組件成套供應,不得分拆銷售,否則視為銷售偽劣產品,吊銷備案證書并按有關法規處罰。此類企業須獲得相關資質后方能年審換證。 三、由于目前織物卷簾外遮陽產品只有產品質量標準,沒有相應的施工驗收規程,不便于安裝施工中的監督管理,且織物卷簾外遮陽產品的耐久性、耐候性、抗風性等指標較其他種類的外遮陽產品差,不能滿足建筑一體化的要求,故暫不予以備案。 四、增加水泥基無機礦物輕集料保溫系統備案,備案企業須為原備案漿料類外墻保溫系統的本地企業,系統及組件按《水泥基復合保溫砂漿建筑保溫系統技術規程》(DGJ32/J 22-2006)檢測,且只能用于防火等級為A級的車庫底板與樓梯間。 五、外市申報太陽能熱水器、節能門窗、外遮陽產品的企業需提供江蘇省建設科技成果推廣項目認定證書。 附:《建筑節能各類備案產品施工資質要求》 二○一○年十月八日 抄送:市墻改節能辦、市施工圖審查中心、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城建監察支隊 附:建筑節能各類備案產品施工資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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