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將推廣應用預拌砂漿“節能防塵”,12月1日起,城區范圍內的新建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昨天記者從住建部門獲悉,為實現資源循環利用,促進節能減排,減少粉塵排放和空氣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市政府決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全市城區范圍內新建及主體未驗收的建筑工程,其施工現場禁止現場攪拌砂漿,要求使用預拌砂漿。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施工許可限額以上建筑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應使用預拌砂漿。 預拌砂漿是由專業生產廠家生產、用于建設工程的各種砂漿拌合物,包括濕拌砂漿、干混砂漿。今后我市將嚴格預拌砂漿企業準入,預拌砂漿企業的設立應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符合我市環境保護、交通狀況、建筑規模等要求,依法取得國家規定資質方可生產,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預拌砂漿產品擬進入建筑工程使用的,生產企業應將基本信息錄入“淄博市建設行業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在資質、誠信和施工現場砂漿質量等方面接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督管理。預拌砂漿企業不得另行設立分廠、分站、分生產線等。 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使用預拌砂漿。施工單位施工前應核查預拌砂漿企業資質、誠信登記、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和出廠檢驗報告,對預拌砂漿留置試塊并送檢,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預拌砂漿。利用工業廢棄物生產預拌砂漿的企業,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可按照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由施工許可前繳納改為施工許可后半年內繳納。根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適用范圍,對新建、改建和擴建預拌砂漿專用設施和散裝設備,以及預拌砂漿科研、新技術開發、示范和推廣的單位,按規定程序申報、審查通過的,給予一定財政資金扶持。 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全部使用散裝水泥,禁止使用袋裝水泥,要配置必要的儲存、運輸設施,普通干混砂漿散裝發放能力應達到70%以上,運輸設備應保持外觀清潔,避免沿途污染。在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區域內,違反規定現場攪拌砂漿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規定處罰,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不予審退,工程不得參與“綠色建筑”和“柳泉杯”“安全文明工地”等評優活動,并記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不良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