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方體試件以3個為一組進行評定,以三個試件測值的算術平均值的1.35倍作為該組試件的砂漿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平均值(精確至0.1MPa)。當三個測值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個值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把最大值和最小值一并舍除,取中間值作為改組試件的抗壓強度值;如果兩個值與中間值的差值均超過中間值的15%時,該組試件的實驗結果無效。
砂漿試塊評定標準
、砂漿試塊強度的合格標準
1、同強度等級試件的平均強度不低于設計強度等級。
2、任意一組試件的強度最低值不低于設計強度等級的75%。
3、實測項目中,砂漿試塊強度等級評為不合格時相應分項工程為不合格。
根據《砌體結構設計規范》和《磚石工程及驗收規范》的規定,砂漿試塊強度等級用70.7mm× 70.7mm×70.7mm試件,經20C±3C及濕度60%~80%條件下養護28天的6塊試件抗壓強度算術平均值來確定。 砂漿分M20、M15、 M10、M7.5、M5、M2.5共6個等級。拌和的砂漿試塊應達到設計要求的種類和強度等級,滿足規定的稠度、保水性能良好和拌合均勻等要求。受震動和層高超過6M以上的墻、柱所用的砂漿試塊強度等級不應小于M2.5。處于嚴寒地區及地面以下潮濕環境的砂漿試塊強度等級一般提高一級。 |
|